关于召开纪念方毅同志题词“振兴钨业”三十周年暨中国钨工业科技创新报告会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1981年11月,全国钨业第一次科技工作会议在江西西华山钨矿召开,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方毅同志参加了会议,并亲笔题词“振兴钨业”,对中国钨工业提出了“开发利用、向深加工领域发展”的发展方向。
30年来,我国钨工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了纪念方毅同志题词“振兴钨业”三十周年,铭记“振兴钨业”的历史使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转变钨业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提升我国钨资源控制力、市场影响力、技术引导力和企业文化感召力,促进我国钨工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决定于2011年11月11日在北京召开纪念方毅同志题词“振兴钨业”三十周年暨中国钨工业科技创新报告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11月10日报到,11月11日全天会议。
二、会议地点: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招待所(北京市西直门南大街6号,电话:010-66186688)。
三、参会单位和人员:会员单位领导或主管科技的负责人、科技工作人员、报告人和论文作者、特邀嘉宾、协会领导、协会主席团主席、分会秘书长、新闻媒体及钨行业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
四、会议主要议程:
1、纪念方毅同志题词“振兴钨业”三十周年。
2、部委、行业协会有关领导讲话。
3、中国钨工业科技创新报告会。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和个人所提交的报告文字材料将集中汇编,印发给会员单位和参会人员。
2、因时间关系,科技创新报告会报告人暂定为10人,报告时间限25分钟,其他材料均为书面报告。
3、会务费标准:会员单位每人交纳会务费8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交纳会务费1200元,特邀嘉宾、协会领导、协会主席团主席和报告人免交会务费,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4、请参会人员务必于10月31日前返回参会回执。
5、会议不安排车辆接送。
附件:1、科技创新报告会报告题目和报告人
2、会议回执
会务联系人及电话:
马 群 010-63962748 13501086982
田雪芹 010-63965235 13581621899
传真:010-63980726
附件.doc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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