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资讯   供应求购   钨的知识   人才招聘  生产设备   辅助材料   业界知识   繁體中文   英语語版   日本語版   论坛
钨报价:  硬质合金 高比重合金 三氧化钨 纯钨产品 钨铜产品 钨制品 钨矿类 钨粉末  难熔金属:       稀土  会员服务
新闻首页
国际资讯
国内资讯
会员新闻
钨业新闻
统计数据
粉末冶金
钨制品、军事与核能
中钨在线信息服务
供应求购
新闻搜索
相 关 文 章
稀土环保账本的尴尬
钨钼市场一周要闻回顾
广东韶关始兴多部门联合捣毁多处
稀土4.12:稀土价格继续回调,涨
日立开发不使用稀土作原料的新型
中钨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参观访问福
稀土出口配额可以磋商
2011年我国稀土冶炼分离产量下降
热图新闻

2012中国稀土业面临空前危

矿产资源成为今年信托投资

共同削减产量有助铝价恢复
云南下达2012第一批钨锑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作者:chen    文章来源: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更新时间:2012-4-16 10:39:36

云南下达2012第一批钨锑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2年度钨矿锑矿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27号),现将我省2012年度第一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你们(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实施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督促指导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矿山企业认真落实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的各项具体工作。对于暂未下达控制指标的矿山企业,待国土资源部下达第二批次控制指标后,省厅将商有关部门,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及实际需求情况,调整下达第二批稀有金属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二、严格执行总量控制管理工作制度

  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控制责任书和合同书,明确权利与责任,落实专人对矿山企业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矿山企业建立生产销售台帐和原始生产日报表,完善开采总量控制相配套的企业管理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统计上月钨矿、锑矿和稀土矿生产量、销售量、销售对象等情况,各有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省厅报送上一季度本行政区钨矿和锑矿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稀土矿仍执行月报制度。省厅将对各地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进行严格审核,并不定期开展指标执行情况抽查,抽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日常监管

  各有关州、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对优势矿种矿山企业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管的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检查监督,对未按有关规定生产销售钨矿、锑矿、稀土矿的矿山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以确保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免责声明:上文仅代表作者或发布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并无义务对其原创性及内容加以证实。对本文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或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参考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制作、转载、同意会员发布上述内容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但不表明本站认可、同意或赞同其观点。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决策之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如对上述内容有任何异议,请联系相关作者或与本站站长联系,本站将尽可能协助处理有关事宜。谢谢访问与合作!  中钨在线采集制作.


文章录入:chen    责任编辑:chen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合作伙伴
    中钨在线 中钨莆田公司 高比重网 中国钼网 硬质合金大全 中国钨丝网 中国飞镖网 钨合金镇纸网
    纯钨制品网 中国钨粉网 钨棒材 加热子网 钨合金航空工具 空间租赁 飞镖网购 钨钼百科
    聊天转盘 厦门市中医药促协会 金属报价 钨钢首饰 钨合金鱼坠 钨铜合金 飞镖商城 厦门中钨
    钨制品目录

    |加入收藏|关于钨协|联系我们|友情连接|网站招聘|网站业务|


    Copyright © 2000 - 2009 中国钨业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IE5.5以上版本浏览本站
    (本站信息仅提供参考,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站部分内容属转载!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告知,我们将会立即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