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産業補貼政策

近日,包頭市財政局官網顯示,包頭市關于稀土産業扶持補助政策已在惠企利民綜合服務平臺開放申報,此項惠企政策是該市推動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産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打造全國稀土産業創新發展新高地的重要保障。

包頭市稀土産業補貼政策通知圖片

包頭市稀土産業補貼政策通知

一、獎勵範圍

本次獎勵範圍包括《包頭市促進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産業發展扶持政策》中政策;《包頭市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包府發〔2022〕19號)中“需調整政策清單"政策、新增政策清單中第4條“對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課題)的稀土企業及研究院所獎勵"、第5條“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稀土創新主體獎勵"。凡《包頭市促進稀土新材料及應用産業發展扶持政策》、《包頭市支持工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發布以來符合條件的稀土企業均可進行申報。

二、扶持標準

(一)固定資産投資獎補政策

企業自建購買生産廠房:企業購買土地自建生産廠房符合規劃建設要求的項目,按廠房建築面積給予補助。補助標準:固投3000萬元至2億元(不含2億元)補助100元/平方米;固投2億元至5億元(不含5億元)補助200元/平方米;固投5億元及以上補助300/元平方米。獎補資金由市本級和旗縣區按1:1比例承擔,按招商引資合同約定時間投産幷完成固投,三個月內一次性給予全額獎補。

對原有企業技術成果轉化、技術改造:對原有企業技術成果轉化、技術改造,年完成固投2000萬元以上且新購設備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設備采購額的10%給予獎補。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一年一兌。

對固投10億元、外資1.5億美元及以上,或年度稅收5000萬元以上,世界500强、國內100强、行業領軍企業、央企直投的重大項目,可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更優惠政策支持。

(二)原料供應獎補政策

賬期貼息:發揮稀土原料産地優勢,北方稀土集團優先保障本市的稀土深加工企業稀土鐠釹類原料供應,供應價格按照其分(子)公司價格執行,幷提供2個月貨款賬期。市百佳擔保公司優先提供企業賬期履約擔保,市財政承擔2個月賬期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利息,一季度一兌。

購買鑭鈰補貼:對當年購買北方稀土集團鑭鈰量折合REO100%超過2000噸、4000噸直接用于加工生産形成後續産品幷實現産品銷售的本市稀土企業,幷分別按50萬元、100萬元給予獎勵。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一年一兌。對于新用戶企業,北方稀土集團按上述批量在供應分(子)公司價格基礎上再給予3-5%價格優惠。

碳酸鑭鈰圖片

碳酸鑭鈰

(三)研發、應用新技術獎補政策

技術平臺認定補貼:除國家及自治區獎勵外,對被認定爲國家稀土技術(創新)中心的,給予5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被認定爲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的稀土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的資金支持。

對被認定爲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培育基地的稀土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被認定爲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自治區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的稀土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獲得上述稱號後三個月內予以兌現。

研發費用補貼:對上年度研發費用超過80萬元的企業,按其研發費用的30%給予獎勵。獎補資金由市財政承擔,一年一兌。

關鍵核心技術應用補貼: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上的稀土新材料及應用企業,推動産業、産品升級,延長産業鏈,通過自主創新與技術引進的關鍵核心技術(提升産品性能、填補空白等的技術)進行應用轉化生産稀土類新産品的,按新産品銷售收入的1%給予獎勵支持。獎補資金由市本級和旗縣區按1:1比例承擔,一年一兌。

科技技術獎補政策: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二等獎的稀土創新主體,分別獎勵創新團隊300萬元、200萬元;獲得自治區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的稀土創新主體,分別獎勵創新團隊60萬元、30萬元、20萬元。

國家重大(點)科技(研發)項目資助政策:對獲得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課題)的稀土企業及研究院所,由市財政按照國家撥款額25%、最高500萬元配套資助;承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課題)的,由市財政給予國家撥款額20%、最高300萬元配套資助。

(四)金融扶持獎補政策

發展壯大包頭市重點産業發展投資基金,引導基金重點支持稀土産業發展項目。

在包頭市注册、生産、實際銷售幷依法納稅的稀土新材料及應用企業,用于本地項目所需流動資金貸款,按照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80%給予貼息。貼息資金市本級和旗縣區按1:1比例承擔,貸款合同到期後三個月內予以兌現。

(五)財稅獎補政策

地方財政貢獻獎補:新建項目且完成固投達到3000萬元,自建成投産後第一個納稅年度起,前三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0%給予獎勵,後兩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給予獎勵,其中稀土永磁電機項目自建成投産後第一個納稅年度起,連續五年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0%給予獎勵。獎勵資金由市本級和各旗縣區按現行體制分別負擔、共同落實,一年一兌。

高管人員及高層次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獎補:凡固定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達到 6000萬元以上的稀土新材料及應用企業,高管人員及高層次人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100%獎勵給所在企業,企業可用于改善高管人員薪酬待遇。市本級和各旗縣區按現行體制分別負擔、共同落實,一年一兌。

Comments are closed.

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