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取消鋼材出口關稅

日前,關於2018年關稅調整方案的通知正式公佈,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並報經國務院批准,繼2017年12月1日降低部分消費品進口關稅之後,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其他進出口關稅進行部分調整。

財政部表示,取消廢鎂磚、廢鋼渣、廢礦渣等商品進口暫定稅率,恢復執行最惠國稅率。統籌考慮產業發展和出口情況變化,將取消鋼材、綠泥石等產品出口關稅,適當降低三元複合肥、磷灰石、煤焦油、木片、矽鉻鐵、鋼坯等產品的出口關稅。

為促進“一帶一路”和自由貿易區建設,我國將對原產於26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進口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2018年新實施的有中國與格魯吉亞自貿協定,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東盟、巴基斯坦、韓國、冰島、瑞士、哥斯大黎加、秘魯、澳大利亞、新西蘭自貿協定;繼續實施的有中國與新加坡、智利的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第三輪關稅減讓安排;內地分別與港澳的更緊密經貿安排(CEPA)將適當擴大實施零關稅的商品範圍,繼續實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

2018年7月1日我國還將啟動資訊技術等產品的第三次降稅。我國已於今年7月1日對部分資訊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了第二次降稅,這一措施將在明年上半年繼續實施,並于明年7月1日起啟動第三次降稅,同時對部分資訊技術產品的進口暫定稅率作相應調整。2018年,我國還將繼續執行APEC環境產品降稅承諾,並繼續給予有關最不發達國家零關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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