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首个稀土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定于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是由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主持编制的,其在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专项、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中央专项投资及山东省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的支持下,研制出了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脱硝催化剂。该产品以稀土氧化物为活性组分,解决了现有钒钛系催化剂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问题,无需危废处理,并可二次回收利用,实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与现有钒钛系催化剂相比,在保证催化剂的活性的前提下,提高了催化剂载体的机械强度和热稳定性,产品使用寿命更长,完全可以替代传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产品,可用于燃煤电厂烟气的脱硝和非电力行业烟气的低温脱硝。
定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环境保护税法》,要对每吨危险废物征收1000元的环境保护税,而废弃后的每吨稀土脱硝催化剂环境保护税仅为25元。不属于危废处置、非常低的缴税金额,大幅的降低了用户使用成本。专家在科技成果鉴定中一致认定,该产品“填补了国内外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现已申请专利30项、授权19项,申请国际专利2项,彻底打破了我国脱硝催化剂核心技术长期依赖国外技术的局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标准对稀土型蜂窝式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定义为“以稀土氧化物为活性成分,整体挤压成型,端面为蜂窝状,经焙烧而成的脱硝催化剂”。稀土型烟气脱硝催化剂中稀土氧化物的质量占比最高可达10%,发展稀土型烟气脱硝催化剂符合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稀土型烟气脱硝催化剂是国务院发布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重点支持的环保新技术,2014年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的《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品目录(2016年版)》,鼓励使用稀土型脱硝催化剂代替钒基脱硝催化剂,应用于各行业的烟气治理。此次《稀土型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发布,将为稀土脱硝催化剂的产品优化和推广发展提供有力的推动作用,发展稀土型烟气脱硝催化剂也必将成为大范围推动高丰度稀土的多元化、高价值化利用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