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

日前,甘肃省政府印发《甘肃省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甘肃省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钨矿山图片
《方案》规定,甘肃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限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范围,合理调整矿业权审批权限,强化出让监管服务,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矿业规律的矿业权出让制度。进一步优化矿业权交易平台,规范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出让方式,积极推进矿业权网上交易。

在矿业权出让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矿业权出让收益,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统筹用于地质调查和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支出。按照《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甘肃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继续清理涉及矿产资源的收费基金,落实取消或停征收费基金的政策。

甘肃省还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以企业公示、社会监督、政府抽查、行业自律为特点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制度,公示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设置违法“黑名单”,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治理格局。

留下回复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25号之一3楼;邮编:361008 © 1997 - 2024 中钨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闽ICP备05002525号-1

电话:0592-5129696,0592-5129595;电子邮件:sales@chinatungsten.com

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