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与自然资源部下达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13850吨(不含已下达的第一、二批指标),分配给中国稀土(岩矿型稀土3000吨,冶炼分离产品2850吨)和北方稀土(岩矿型稀土12000吨,冶炼分离产品11000吨)。
2023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243850吨。值得一提的是,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的控制指标相同,其中,稀土开采总量为120000吨,冶炼分离总量为115000吨。第一批和第二批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分配给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此次通知的相关事项如下:
一、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13850吨(不含已下达的第一、二批指标)。2023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243850吨。
二、两家稀土集团要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解下达,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三、稀土集团的指标分解下达、执行进展上报等具体要求,以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严格按照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政策管理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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