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

6月14日,工信部發佈《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

根據國家標準委下達的國家標準制修訂計畫,工業和資訊化部已組織完成《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強制性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在標準批准發佈之前,為進一步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現對標準報批稿及編制說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9年7月15日。

如有不同意見,請在公示期間填寫《強制性國家標準回饋意見表》,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KJBZ@miit.gov.cn(郵件主題注明:《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強制性國家標準報批公示回饋)。

公示時間:2019年6月14日-2019年7月15日
公示意見回饋郵箱:KJBZ@miit.gov.cn
聯繫電話:工業和資訊化部科技司 010-68205241

《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和貯存》強制性國家標準主要內容等一覽表

標準規定了稀土礦產品、單一稀土化合物、混合稀土化合物、單一稀土金屬、混合稀土金屬、稀土合金、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儲氫材料、稀土發光材料、拋光粉、鋱鏑鐵大磁致伸縮材料、稀土磁致冷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發熱材料及其他稀土產品的包裝、標誌、運輸、貯存和品質證明書。

本標準適用於稀土礦產品、單一稀土化合物、混合稀土化合物、單一稀土金屬、混合稀土金屬、稀土合金、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儲氫材料、稀土發光材料、拋光粉、鋱鏑鐵大磁致伸縮材料、稀土磁致冷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發熱材料及其他稀土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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